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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法學研究方法的意義何在?

財稅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本質上是國家和納稅人的關系,中央和地方的關系,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關系,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財稅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規範公共財政行為,實現政府財權和公民財產權的平衡與協調。財稅法治是我們正在進行的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在眾多可能的改革路徑中,財稅法治也是低調、具體、務實的,可以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首選路徑和中國法治的突破口。

財稅法治建設離不開財稅法學的研究支撐。自第壹本財稅法教材出版以來,北京大學出版社在財稅法出版領域精耕細作近20年。希望能繼續為我國財稅法的研究和發展做出貢獻。只有這本書向財稅法學者致敬!

稅法基礎理論

劉劍文,熊偉/與。

2004年9月出版

第524頁

分為稅法總則、稅債法、程序稅法三個部分。這本書的很多結論都與以往不同,體現了作者在研究上的鮮明個性。

權利的成本:為什麽自由取決於稅收

斯蒂芬·霍爾姆斯和基思·桑斯坦/畢·鏡月/譯

2005.03第65438號+0版/2011.09重排版

200頁

這本書有力地證明了權利需要政府積極創造和實施,才能真正成為法定權利,即司法可強制執行的權利。它以生動的事例展示了權利運行的邏輯和規律,深刻地改變了現代國家關於權利的討論,被稱為“當代經典”。

稅法與財政憲法的基本問題

葛/朱

發布於2004.11。

220頁

稅法本質上具有兩面性:壹是國家幹預人民自由財產的法律;1.分配公眾財政負擔的法律。這本書探討了這種雙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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