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認定吸毒行為
(1)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當場查獲毒品,或者吸食、註射毒品的;
(2)有舉報,本人坦白且有其他旁證材料可以相互印證的;
(三)本人坦白,臨床表現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委托的縣級以上醫院具有相關知識的醫師認定符合吸毒人員特征的;
二、戒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壹)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註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3.主要的毒品違法行為有哪些?
(1)非法持有毒品罪;
(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
(三)吸食、註射毒品的行為;
(四)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種苗的違法行為;
(五)走私、買賣、運輸毒品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註射毒品的;
(四)脅迫或者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