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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襲警的處罰

法律分析:暴力襲警壹般會受到治安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四)強行闖入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和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致人重傷、死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量刑,可以判處死刑。法院量刑會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累犯、自首、立功等減輕處罰情節,以及當事人認罪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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