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處理襲警事件

如何處理襲警事件

根據相關規定,將以妨礙公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律分析

妨害公務罪,又稱“妨礙執行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機關和紅十字會的公務活動。侵犯的對象只能是依法履行職責的政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和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大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阻礙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本罪侵犯的是壹個復雜的客體,其中正常的管理活動是其主要客體,政府工作人員和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是其隨機客體。妨害公務罪侵犯了正常的管理活動。任何人想要穩定有序地存在和發展,就必須享有壹系列的管理職能,進行壹系列的管理活動,這通常是由機關等組織中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來實現的。因此,阻礙政府工作人員和紅十字會依法執行公務的犯罪行為,必然會幹擾和破壞正常的管理活動。這是本罪社會危害性的焦點,也是將本罪與單純侵犯公務人員人身、財產的犯罪行為區分開來的關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壹)公開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尋、救助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或者場所的;(四)故意為執行搶險、救援、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設置障礙的;(五)有拒絕、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坑中泡菜違反法律法規。
  • 下一篇:妳說的虛增收入和逃稅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