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馬克思說:“社會不是以法律為基礎的,它是法學家的幻想。”
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制定、修改、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實施的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薩維尼:法律的特性、民族性和民族性是有機聯系的。這和壹個民族有其特殊的語言、生活方式和民族素質是壹樣的。沒有壹個民族的精神和意誌,就不可能憑空制定和修改法律。“derKultusdesLogischen”和“概念的支配”是以德國民法典1896為代表的“概念法”的生動寫照。
在立法上,我國采取了以羅馬法(羅馬奴隸制法)為基礎的大陸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的立法模式。因此,無論是民商法基礎理論還是具體的立法研究,了解和研究羅馬法都是非常重要的。德·葉林說:“羅馬帝國三次征服世界,第壹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
只有法律征服世界才是最持久的征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我國各族人民取得的成就,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根據憲法行使國家立法權。到2023年10月24日,10,中國已經生效的法律有299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