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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賣後抵押的法律效力。

先賣後抵押的效力,應當根據下列情況確定:

1.商品房先行抵押的,房屋所有權人在出售房屋前應當征得抵押權人同意。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出售,抵押權有優先權。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可以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

2.商品房買賣在先,但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在法律上認定為房屋所有權未轉移,後續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仍有優先權。

民法典中房產出售時如何處理抵押?

房屋買賣後,如果賣方將房屋抵押,導致買方無法轉移所有權,屬於欺詐行為。買受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買賣合同,要求買受人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4條。

為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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