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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時期提出了哪些思想?

先秦時期提出了許多豐富多彩、影響深遠的強調和諧的理念,如“和而不同”、“中庸之道”、“人與政治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國與國的和諧”等。

(公元前21世紀-公元前221年)先秦是指秦朝建立之前的歷史時代。經歷了夏、商、西周,還有春秋戰國。在1800多年的歷史中,中國的先民創造了輝煌的歷史文明,其中夏商時期的甲骨文和殷商時期的青銅器是人類文明的歷史標誌。這壹時期的大思想家孔子等諸子百家,開創了中國歷史上第壹次文化學術繁榮。

軍事家孫武的《孫子兵法》至今仍廣泛應用於軍事、經濟等領域。屈原是中國歷史上偉大的詩人。戰國時期的《石幹星經》是世界上最早的星表。在這個歷史階段,中國逐漸從分散走向統壹。

春秋初期:

春秋初期諸侯國基本沿用西周的法律。中期以後,社會政治、經濟的深刻變化推動了法律制度的變革。各諸侯國當權的統治者適應新的形勢,紛紛頒布新的成文法。《左傳》召公六年錄:“鄭人鑄刑書”,杜預註:“鑄刑書於鼎,為國之常法”。在接下來的30年裏,鄭國的醫生鄧為了貫徹自己的主張,親自修改了舊法,並編寫了另壹部刑書。

因為寫在竹簡上,所以史稱“竹刑”。後來被鄭收養。繼鄭著《刑書》之後,公元前513年,晉朝趙陽、也將範統治時期制定的法律鑄於鼎上,史稱“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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