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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金借款人拒不承認,法院會怎麽處理?

法律分析

借給別人現金沒有收據,別人只能找其他證據,比如聊天記錄、雙方錄音或者其他證人,只要能證明借貸關系成立,然後就可以拿著證據到人民法院起訴。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解決此類糾紛的方式有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訴訟只是其中的壹種。其實有壹個簡單的辦法,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這是追討欠款的有效途徑之壹。如果選擇打官司,要註意訴訟前的準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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