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簽發流程:
1.出票:客戶根據公司情況,出具預留銀行印鑒的現金支票。
2.提示付款。
3.收到現金。
4.止付現金支票遺失,遺失人需要止付的,應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字。掛失止付通知由銀行提供,按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支付結算辦法》第壹百二十五條出票人簽發空白支票、簽名與預留銀行簽名不壹致的支票、支付密碼使用區域錯誤的支票的,銀行應當將支票退回,並按照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的百分之二。銀行應該停止給那些反復簽發支票的人簽發支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簽發空頭支票實施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將對簽發空頭支票的出票人進行行政處罰。《支付結算辦法》第125條和第239條規定了中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