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是指地方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或直屬機構。其行政執法職責主要包括:監督管理稅收、非稅收入、政府采購、投資項目等財政收支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並制定和實施相應的行政處罰措施。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財政收入管理:查處未按時足額繳納各種稅費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隱瞞、漏報、騙取、偷逃稅款的單位和個人;2.支出預算管理:對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決定支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嚴厲打擊虛報、冒領、超支、浪費等行為;3.政府采購管理:查處違反政府采購程序、內外勾結、索賄受賄、不履行合同等行為;4.投資項目管理:對擅自改變基建項目建設計劃、騙取貸款、濫用職權等問題進行處罰。總的來說,財政局的行政執法責任是維護金融平穩有序運行的重要保障措施,對維護國家和社會財產安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財政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應該遵守哪些原則?財政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需要遵循程序合法、公正合法合規、證據確鑿的原則,同時尊重當事人的權利,維護其合法權益。
財政局的行政執法旨在維護財政收支秩序和社會經濟安全,維護國家和社會財產的安全利益。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應當依法行使職權,嚴格遵循程序和規定,做到公正、公平、合法、權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