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法典和憲法法律都是憲法淵源,都包含調整憲法關系的內容。
(2)憲法法典是國家以法典的形式規定的國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則。憲法
壹般是指調整憲法關系內容的法律。
(3)在不成文的憲法國家,沒有憲法法典,憲法法律的立法程序和法律效力與
其他普通法也壹樣。
(4)在有成文憲法的國家,憲法法典具有國家根本法的地位,規定了更嚴格的修改程序。
秩序,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法律是部門法意義上根據法律內容的壹種分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