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壹,中國的法律制度起源於世界其他國家之前。春秋戰國時期法家的出現,標誌著我國法制的開始。通過商鞅變法,法律觀念更加深入人心。韓非、李斯、曹操、孔明都是法家的重要人物。他們不斷完善中國的法律制度,並通過法律加強君主專制,如強有力的中央集權。
從秦始皇建立秦朝,采納李斯的建議,大力進行法制建設,直到清朝皇帝以法律的形成來規範臣民。中國的法律制度歷經兩千多年的完善,成為世界法制之林中的參天大樹,是世界法律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1911年,孫中山先生領導了辛亥革命,廢除了統治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華民國,頒布了中國第壹部資產階級憲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但是,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務還沒有完成。
法律是神聖的,神秘的,威嚴的,崇高的。它就像壹個守護神,壹直陪伴著我們,保護著我們。法律就像空中無數的星星,指引著人們走向光明的道路。今天路上秩序井然,沒有壹輛車。沒有人闖紅燈,交通非常順暢。
過馬路的時候,我開心地想:在寬敞的馬路上,人人遵紀守法,生命安全有保障!當法官的最終判決從那個莊嚴的法庭傳來的時候,他聽到的是壹個人的懺悔,壹個人的驚訝。
當壹個犯了法的罪犯坐在法庭上,法律壹定會嚴懲他,法律給他上的課也會讓他開始新的生活。“法長且慢,但不漏。”法律從來不會冤枉好人,這就是正義。無私。懲惡揚善的法律。“勿以善小,勿以惡小!”法律是我們生活中保護權利的武器,也是規範我們行為的社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