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綱。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國家工作人員必須樹立憲法意識,遵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為了彰顯憲法的權威,鼓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NPC常委會決定建立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憲法宣誓的意義:
1.憲法是根本法。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宣誓憲法制度凸顯了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有利於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增強憲法意識和運用憲法思維、憲法觀念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憲法宣誓有利於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認識到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人民通過憲法賦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