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職能:
1.憲法保障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憲法促進了中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
3.憲法促進了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4.憲法促進了中國人權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憲法的地位:
1.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
2.任何法律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
3.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4.憲法是最高的行為準則;
5.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