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象征是壹個主權國家的代表和象征,主要包括國旗、國徽、國歌、首都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四十壹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的天安門廣場,周圍是谷穗和齒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壹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人民民主專政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三條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基礎,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