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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和內地法律有什麽區別?

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執行力不同,編制不同,要求不同。

1,編制不同:大陸法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香港法律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組成。

2.實施不同:大陸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香港的法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

3.要求不同:大陸法律是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香港的法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除了漢語,英語也可以,英語也是官方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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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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