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生活習慣、健康觀念、社會風氣都有壹定的關系。最終是流於形式還是成為展示政令的工具,取決於社會的意識形態。
首先,要看公眾整體的社會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
香港社會法律意識成熟,民眾對法治意識高度重視,社會法治體系較為健全,這是禁令得以實現的基礎。所以這個禁令在香港的實現是壹個非常正常的社會結果。
其次,看執法機關的監督執行制度。
香港的法律監管體系已經成熟。
這從人民日常生活服務相關部門的處罰結果就可以看出來。
此外,港澳原本實行的是歐美的社會和法律制度,有很多優秀的理念和成熟的監管流程。
我國正在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相對薄弱的環節是監督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這需要向世界各國法制建設完善的國家學習,否則法律和執法部門就會出現很多漏洞,有的會“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最後看社會的教育和健康觀念。
中國的家庭都很重視孩子的教育,但大多只重視孩子的學習成績,而忽視了孩子的健康教育。
此外,社會上成人和家庭的健康觀念也會對孩子的煙酒等生活習慣產生壹定的影響。
有些家長經常在家人面前宣揚“酒局文化”、“煙”文化,無異於鼓勵孩子不健康的觀念和習慣。
因此,討論香港有關青少年健康的法律,最重要的是喚醒我們自己對青少年健康的關註。對於我們大陸來說,公民法律意識薄弱,對法律禁止的各種規定視而不見。如果在中國實行禁酒令,最後的結果肯定是流於形式。這是兩種不同政治制度和法治制度的反差,也是對國民素質和法律意識的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