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壹條改為第二十九條,第壹款修改為:“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運輸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並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壹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70%收購非法運輸的煙葉。”。
按照批發市場價格的70%收購非法運輸的煙葉以外的其他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非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第十二條設立煙草制品生產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其分立、合並、撤銷,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和註銷登記手續。未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核準登記。
第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卷煙、雪茄煙年度總產量計劃由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煙草制品生產企業的卷煙、雪茄煙年度總產量計劃,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的計劃,結合市場銷售情況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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