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礦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總監簽發責任狀,簽發批復劃定礦區;
(2)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三)申請采礦許可證;
(四)繳納采礦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
(5)局長以責任形式頒發采礦許可證;
(6)在礦區進行公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壹)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特定活動的事項,依照法定條件需要批準的;
(二)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的配置和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
(三)提供公共服務並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需要確定具有特殊聲譽、特殊條件或特殊技能的資格和資質;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檢疫審批的;
(五)設立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等。,這需要確定主體資格;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的其他事項。
二、采礦權申請人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1.申請劃定礦區範圍的報告;
2、經過審查、認定的儲量報告或相應的地質資料;
3、新設立礦山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