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部門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衛生監督管理部門、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要職責是:
(1)通過對市場經營者的監督管理,制止違法經營行為,防止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2)通過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查處各類市場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為消費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費環境。
(三)通過廣告監督管理,查處虛假廣告和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維護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合法權益。
(4)通過商標管理,查處商標假冒行為,為消費者購買優質商品創造條件。
(5)通過制止各種不正當競爭,打擊和查處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6)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其合法權益。國家提倡文明、健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