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技術落後的古代,為了防止木結構建築著火,他們制定了壹系列的法律法規。而且最早始於商朝。當時明文規定,如果任何普通人把未點燃的火柴扔在路上,違反這壹規定者將被砍斷。當時人們已經知道,如果沒有燃盡的可燃物,可能會復燃。為了消除這樣的隱患,秦國就有了法律。如果人們在街上扔火柴棍,他們將受到在臉上紋身的懲罰。也就是說,如果妳違反了規則,那麽法院就會在妳臉上捅壹刀,村裏的人都知道妳違反了這條法律。
古代為了防止火災,專門設置了壹些滅火工具和部隊。在古代,建築材料大多以木材為主,壹旦發生火災,就會毀於壹旦。於是政府成立了壹些消防部隊,並給他們配備了消防工具。這可能是消防隊最開始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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