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提出丟失物品後,可以向商場提出玩和找東西的啟示。商場有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義務,監控錄像是這種保護的附條件。消費者丟失東西後要求商場查看監控錄像是合理的,商場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相關視頻資料。至於消費者是否有權利調取監控,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在於店長是否願意在核實監控錄像方面提供協助,因為壹般來說,只要安裝了監控攝像頭,大部分沿街店鋪或者商場都可以調取監控錄像。但店家負責人是否願意幫忙就是另壹回事了。畢竟沒有硬性規定要求店家幫忙。大多數情況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當顧客要求查看東西丟失時的監控錄像時,商店仍然會給予協助。但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已經超過壹定天數,有可能當時的監控視頻已經被覆蓋,無法查詢。所以建議,如果發現少了什麽東西,壹定要盡快查看監控錄像。另外,如果店家不願意幫忙,也可以報警協調詢問。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主要享有以下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索賠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權、獲取知識權、人格尊嚴權、監督舉報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享有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