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發布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傳統菜刀的刀尖角度壹般大於60°,長度壹般短於220mm,所以普通菜刀不屬於管制刀具。也許有壹些新的特殊菜刀屬於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根據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是指匕首、三角刀、彈簧刀(跳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角尖刀。根據公安部發布的《關於管制部分刀具的暫行規定》第二條至第七條,管制刀具的佩戴範圍、生產、購買和銷售都有法律程序。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和國家規定的其他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三十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七條規定,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