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者和男方屬於同居關系,壹般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懷了第三個孩子,拒絕墮胎,此時男方需要支付第三個孩子的撫養費,其所生子女的權利義務與婚生子女相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1071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第二,第三者懷孕,法律怎麽判?
第三者懷孕後,法律判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壹般第三者懷孕,可視為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當事人起訴離婚,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3.壹方請求分割同壹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利益的原則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