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提交休學申請,登錄子女學校,找到休學手續相關頁面,按照程序提交休學申請;
2.父母身份證復印件,註明同意並簽字,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
3.生病的話需要縣級以上定點醫院的證明。
學生休學的條件是什麽?
退學的條件是什麽:
1.患病的,需要向醫院申請經醫院診斷為傷病需要休養三個月以上的病歷證明;
2.妳必須向學校老師提出申請,征求意見到妳所在學院,報教務處審批;
3.在允許的學習期間,休學時間不得超過兩年。學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保留學籍的,只能保留1年。有特殊情況可以延期,但不能超過兩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壹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兒童可推遲至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期入學或者休學的,應當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