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校園名校貸款詐騙,詐騙分子已經抓到並立案,受騙者該怎麽辦?

校園名校貸款詐騙,詐騙分子已經抓到並立案,受騙者該怎麽辦?

校園詐騙,詐騙者已抓到並立案,被騙者應積極配合警方調查,要求盡快追回被盜錢款。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偵查人員可以當場詢問證人,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所或者擬任證人所在地詢問。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作證。當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所或者證人提出的場所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

對證人的詢問應單獨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實施)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和“數額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上一篇:消防工程師的最新國家政策。
  • 下一篇:新刑法第224條全文69800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