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律責任。未滿八周歲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已滿十八周歲的成年人承擔全部民事法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不滿十四周歲的,不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3.刑事法律責任。不滿14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
校園欺淩立案標準:
1,損壞他人財物;
2.侮辱人格;
3.對身體的傷害;
4.打敗別人。
綜上所述,校園欺淩的危害不是單向的,而是會對欺淩者和被欺淩者雙方造成極大的傷害。同時,校園欺淩也會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影響良好健康的社會風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