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妳的情況,建議如下:損害事實清楚,無可爭議。其次,妳支付了壹定的醫療費用,也就是盡到了妳的義務。再次,妳家庭條件困難,負擔重。最後,我建議妳忽略它們。
因為妳告不合理,那就等他們告妳吧。讓他們支付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等。首先。壹般需要三個月左右,有時更長。估計到時候對方承擔不起,所以要跟妳和解或者法院調解。所以,無視他們才是上策,雖然有點意思,但是要看用在誰的身上。起訴對他們沒有好處。當然,妳更沒必要起訴。沒有理由,對妳也沒有好處。
至於他們住院,那是他們的事,不用擔心。壹切都是按照正規程序來做的。沒有正規發票就不算,是合理的費用。
總之最好是協商。況且他們起訴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