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協議公證應該去哪個部門?
1.協議的公證可以到本人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該協議無特別約定或法律要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可生效。因此,協議通常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公證不是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才能生效,否則不影響協議的效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申請公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其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交;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等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二。協議公證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壹般是有法律效力的,當然即使沒有公證,也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公證前通常會對協議內容進行審查,如有違反法律的,會指出並予以糾正。事實上,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協議,無論是否經過公證,都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其履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