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協議離婚時,雙方需要提供以下證件:1、本人戶口簿、身份證;2.我的結婚證;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4.兩張近期個人免冠照片。外國人及港澳臺同胞在國內辦理協議離婚需提供以下證件:1、本人有效護照或港澳臺省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同胞還需提供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家訪證等有效旅行證件。2.我的結婚證;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4.兩張近期個人免冠照片。辦理協議離婚,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雙方在我國民政局合法註冊。未登記結婚的男女不能登記離婚。2.雙方已就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壹致,並簽訂了離婚協議。雙方應在協議中確認同意離婚,並確認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及如何分割;是否有子女或由誰撫養,對方撫養的數額,不撫養子女壹方的探望時間和方式;以及是否存在債權債務和分配方式。以上任何壹個問題都達不成共識的,不能協議離婚。仍然是有爭議的離婚,需要提請人民法院處理爭議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四十八條要求: (壹)婚姻登記機關有管轄權;(2)夫妻雙方要求離婚的,應當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結婚證;(6)雙方各提交2張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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