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二,什麽樣的協議是有效的?
本協議在以下條件下有效:
1,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合同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合同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眾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4.這份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的。
3.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本協議在以下條件下有效:
1.只要協議內容中沒有法律禁止的規定,並且是雙方公平自願達成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協議內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條款,不能完全否定協議的法律效力,但法律禁止的條款將無效;
3.自己達成的協議可以撤銷,但在訴訟中會作為考慮的參考。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部門主持下達成的協議完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