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在綁架過程中因對被綁架人實施暴力或者虐待而導致被綁架人死亡,被綁架人在綁架過程中自殺的行為。“殺害被綁架人”是指綁架後,因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等原因,故意殺害被綁架人的行為。
2、由於綁架罪法律規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立法絕對是確定的法定刑,而且是死刑,因此,司法機關在適用時應當采取非常慎重的態度,嚴格把握適用條件。
綁架他人後實施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納入綁架罪,不單獨定罪。如果犯強奸罪,應該數罪並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非法拘禁罪,殺害被綁架人,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