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應當由遺囑人通過公證處辦理。
自擬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時,由其中壹人代書,註明年、月、日,由遺囑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
口頭遺囑,立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以上列舉的符合條件的遺囑都是有效遺囑,效力不同。但是,經過公證的遺囑是最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