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40分鐘了,還是有點慢。既然餐廳的廚房很忙,為什麽不能提前告訴我們?這不是讓我們餓著肚子浪費時間嗎?我們回到公司,向公司律師詢問了這件事。這是否侵犯了我們的合法權益?律師告訴我們,這種事情並沒有硬性的標準和規定,因為每個餐廳的設備和繁忙程度都不壹樣,所以對於多長時間上菜沒有法律規定。上菜時間太長,只能說明這家餐廳服務不到位。
服務很難定義。我們去餐廳吃飯,餐廳應該按照正常的上菜時間給我們上菜,但是這個正常的時間要多久才算正常呢?很難說清楚。客人少的時候可能上菜快,但是客人多的話上菜時間肯定慢。這是常識,這讓我們很難維權。
其實很多城市都有標準,但是這個標準只是制定了服務標準,並沒有標明如果做不到應該采取什麽懲罰措施,這樣壹個沒有懲罰的標準就變得沒有意義了。如果是下午,我們可以慢慢等,但是等久了真的不值得,因為中午已經很緊張了。其實對於我們消費者來說,最重要的還是餐廳食物的味道和服務。吃的安全比什麽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