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食用農產品的銷售不需要許可。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規則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本辦法適用於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和監督檢查。?
第四條?食品經營許可實行壹地壹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擴展數據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根據食品經營的主要經營形式和經營項目進行。
食品經營的主要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設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送餐的,應當在主要經營業態後的括號內標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
第五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儲存、陳列等設施設備;定期清潔和檢查保溫設施和冷藏冷凍設施。?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飲具;餐飲服務提供者委托餐飲具清洗消毒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
百度百科-食品流通許可證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耒陽市人民政府-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