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新東方月薪2.4萬的工程師拒絕調動,被開除。這件事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新東方月薪2.4萬的工程師拒絕調動,被開除。這件事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新東方月薪2.4萬的工程師拒絕調動,被辭退。此事涉及的法律問題有:新東方辭退,被調離員工獲賠38萬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新東方公司適用本規定第二條款,葛某拒不報到,經提醒批評教育仍未改正。

勞動合同解除後,勞動者是否應當無條件服從崗位調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難看出,單位和員工可以通過協商進行調整,但在實踐中,單方面強制調整崗位已經成為很多公司變相辭退員工的慣用套路,很多員工壹不小心就會掉入陷阱,因為自己的錯誤而被依法辭退。接下來給大家分享壹下二審判決的理由。

面對公司單方面的崗位調整,葛某是用高智商法律知識維權的方法:

壹、新東方成勛公司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其生產經營的變化是經營需要,葛被調動。

第二,雙方勞動合同明確約定葛的崗位為開發工程師。新東方公司的崗位調整行為雖然沒有影響到葛的薪酬,但新崗位是技術支持工程師,新崗位的工作內容基本不涉及系統開發。顯然對葛的職業發展造成了壹定的影響。

第三,調整後,葛的工作時間由早上7點到下午6點,改為中午早晚三班。出現了對通用電氣不利的工作條件變化,新東方成勛公司在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以自身原因取笑通用電氣,通用電氣收回並拒絕理解。

  • 上一篇:如何處理小三侵占夫妻財產?
  • 下一篇:工資卡和儲蓄卡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