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是指勞動者結婚時自己享受的假期。最新婚姻法規定婚假壹般為1-3天。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妻,可以在法定婚假三天的基礎上增加婚假壹周,共計* * *十天。雙方不在同壹地點的,應當適當給予旅途假。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用人單位需要全額支付工資。隨著我國政策的不斷調整,相關規定也發生了變化。所以準備結婚的員工要註意政策的相關規定,根據自己的婚禮安排向單位請假。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八條軍人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晚婚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福利不變。夫妻雙方均為軍人,達到晚婚年齡的,雙方均享受晚婚假;壹方成就,壹方享受。夫妻壹方為本地人的,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軍人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待遇。
第三十條女軍人和女職工符合晚育條件,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的,除按規定享受三個月產假外,還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增加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照產假規定執行。男方是軍人,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夫妻異地居住並享受探親假的,生育當年給予女方護理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