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第325至332條解釋了關於鞭笞的規定:
成年男性罪犯年齡在18到50歲之間,只有在被醫療官員確認身體健康後才能被鞭笞。
壹個罪犯壹次只能被鞭打24下,不管犯了多少罪。
如果犯人年齡在18歲以下,壹次最多鞭笞10次,但鞭笞會比平時輕。16歲以下的男孩只能由最高法院判處鞭刑,地方法院和少年法院無權判處鞭刑。
死刑犯不會被鞭打。
鞭子的粗細不得超過1.3厘米,長度不得超過1.2米。
3、
在新加坡法律中,鞭笞適用於30多種不同的罪行,包括:
劫持人質/綁架
暴力搶劫
該團夥搶劫並殺害了受害者。
非法吸毒
破壞公共財產(包括在公共場所的墻壁上噴漆)
打擾
性侵犯(猥褻侵犯)
非法持有武器(包括長刀和匕首)
對於下列罪行,鞭刑是強制性的:
強奸
非法走私或販運毒品
非法貸款(協助債權人騷擾債務人也是同樣的罪行)
簽證到期後非法入境或者非法停留90天以上的。
在其他國家,很多人往往誤以為在新加坡賣或吃口香糖會被鞭笞。這是不正確的,因為新加坡政府雖然禁止了口香糖,但從未將銷售或食用口香糖定為鞭刑罪,違者最多只會被罰款。同樣,在新加坡亂扔垃圾、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廁的人也會被起訴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