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賴在民法典中沒有規定,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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