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意思表示錯誤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最後還有壹些情況是無效的。
二、相關案例:
2016年5月29日,原被告與原告簽訂車位買賣合同,約定將被告張所有的位於a地塊(面積19)東側的地下車庫T107出售給原告,價款150000元。2016年5月29日,原告向被告張支付定金20000元及傭金5000元至濟南某房地產經紀公司。訴訟中,經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買賣合同中的車位屬於人防車位。原告要求被告張返還定金20000元,濟南某房地產經紀公司返還傭金5000元。
本案的焦點是:人防車位的所有權是否可以買賣,雙方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可以買賣,買賣合同有效,原告要求退還定金及傭金沒有法律依據;人防車位買賣合同違反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益性的,合同無效,兩被告應退還定金及傭金。
壹審法院裁定,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遵守法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