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疾人使用評價標準》對各類殘疾人的分類如下:1;視力殘疾:失明和低視力。失明包括原發性失明和繼發性失明;低視力包括壹級低視力和二級低視力。2.聽力殘疾:聽力殘疾分為四級:壹級聽力殘疾、二級聽力殘疾、三級聽力殘疾、四級聽力殘疾。3.言語殘疾:分為四級:壹級言語殘疾、二級言語殘疾、三級言語殘疾、四級言語殘疾。4.智力殘疾:智力殘疾分為四級:ⅰ級(重度)、ⅱ級(重度)、ⅲ級(中度)、ⅳ級(輕度)。5.肢體殘疾:有三個等級:壹級(重度)肢體殘疾、二級(中度)肢體殘疾、三級(輕度)肢體殘疾。6.精神殘疾:精神殘疾分為三級:ⅰ級(重度)、ⅱ級(中度)和ⅲ級(輕度)。7.多重殘疾:任何人有兩種以上的殘疾都是多重殘疾。
法律依據
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和退出現役的軍人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法第二十六條國家發展殘疾人預防和康復事業,完善殘疾人預防和康復體系及其保障,采取措施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殘疾兒童康復工作,並將康復與教育相結合。第七十六條國家制定和實施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和殘疾人衛生工作規劃,加強對重點人群的衛生服務。國家促進長期護理保障,鼓勵發展長期護理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八條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婦女、消費者等的民事權利保護有專門規定。,符合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