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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壹年行政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

工傷民事訴訟的有效期為兩年。訴訟時效分為短期訴訟、長期訴訟和最長訴訟時效。短期時效是指不滿兩年的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最長的訴訟時效是20年。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為壹年。職工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能進壹步主張權利,所以今年是時效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按照本條第壹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的事項,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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