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了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以防日後用人單位不合理調動和變更工作地點。
3.了解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證定額內和定額外的勞動都能得到合法的考慮。
4、了解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防止今後在勞動報酬、休假工資、經濟補償基數計算等方面出現問題。,變成了證據。
5、了解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對現有或潛在的人身危害和風險有足夠的把握。
6.了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