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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發放假貸款的處理

法律分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犯貸款詐騙罪。定罪標準是: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壹,從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騙取貸款的。

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三)使用虛假證明文件的;(四)以虛假的產權證明作為抵押物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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