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傷殘付款的最新政策

傷殘付款的最新政策

壹是小微企業殘保基金優惠政策。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30人以下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二是分級征收的優惠政策。2020年6月65438+10月1至2022年6月65438+2月31,殘保金由單壹標準調整為分級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為1%以上1.5%以下。1%以下,按應納稅額的90%征收。2021和2022年剩余保費仍為每人每月20或24元標準;以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為標準,征收2022年年費。單位平均工資上限為當地社會工資的1倍;從2024年起,單位平均工資上限為當地社會工資的2倍。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標準是什麽?

1,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數=用人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人數×1.5%;

2.應付金額=(按比例應安排的殘疾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

3.實際應付金額=應付金額-減少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二條規定,在實行分散按比例安排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 按照當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年度差額和當地上壹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專項資金。 “保障金”按屬地原則繳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 上一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團體對宗教教義應該怎麽做?
  • 下一篇:刑事申訴案件的審查期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