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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30條第1款

法律主觀性:

《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內容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甲類傳染病和依法確定防治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甲類傳染病和依法確定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二)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的;(三)允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禁止從事的容易傳播該傳染病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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