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關於主刑和附加刑種類的相關規定,刑事處罰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主要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主要包括:罰金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此外,對於非中國公民的外國人,可以適用驅逐出境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二條: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種類如下: (壹)管制;(二)刑事拘留;(三)有期徒刑;(4)無期徒刑;(5)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壹)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