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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多少年?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對行為人所犯罪行有法定的量刑標準。法院根據罪刑相適應的原則,獨立作出有罪判決,並依據刑法作出相應的刑罰判決。刑事案件的最低刑是免於刑事處罰,對於不需要判刑的輕微犯罪通常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規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作出如下判決。(壹)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依法對被告人定罪;(二)依法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宣告被告人無罪;(3)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以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也可以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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