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測繪地理信息管理中國家秘密範圍的規定》
第二條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的國家秘密包括:
(1)絕密事項1。公開後將對國家安全、利益、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威脅或損害;2.泄露將對國家重要軍事設施和國家安全警衛目標造成特別嚴重威脅或者損害的;3.泄露將對國家整體軍事防禦能力造成特別嚴重的威脅或損害。
(2)保密事項1。公開將對國家安全、利益、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造成嚴重威脅或損害的;2.泄露將對國家重要軍事設施和國家安全警衛目標造成嚴重威脅或者損害的;3.泄露將對國家整體軍事防禦能力造成嚴重威脅或損害;4.泄密將對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造成嚴重損害。
(3)保密事項1。公開將威脅或損害國家安全、利益、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2.泄露會威脅或者破壞國家重要軍事設施和國家安全警衛目標的;3.泄密會損害國家的局部軍事防禦能力;4.泄露會損害國家測繪地理信息核心技術水平和知識產權保護;如果泄露出去,會對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造成危害。
第三條測繪地理信息管理涉及其他部門或者行業的國家秘密,按照有關國家秘密範圍的規定進行密級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