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逾期罰款怎麽處理?
行政處罰罰款和滯納金的處理方式是:行政機關依法對交款義務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行政機關收取滯納金超過30日,經催告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執行;此外,罰款或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支付金錢義務的數額。
綜上所述,行政處罰滯納金如果有上限的話,滯納金的最高數額不能超過行政處罰的罰款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履行貨幣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處以罰款或者滯納金。應當告知當事人增加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
罰款或逾期罰款的數額不得超過義務交款的數額。